福音:【路12:13-21】
亲爱的兄弟姐妹:今天我们聆听了《路加福音》第十二章中有关“愚蠢富翁”的比喻。这个比喻由一件现实生活中的纷争引发——一个人请求耶稣为他主持公道,让他的兄弟与他分家产。然而,耶稣却拒绝介入,并借机为我们指出一个更深层的属灵问题:我们究竟是为谁而活?我们所积聚的财富,究竟是为了什么?
一、分配与分享的区别
耶稣拒绝成为这个人心中想象的“裁判”或“分配者”:“人哪,谁立我作你们的判官及分家人呢?”(路12:14)耶稣的使命,不是来为人们划分利益,也不是来确立继承法,而是要召叫人进入天国的共融。祂不是来分裂我们的人际关系,而是来治愈我们之间的分裂。那人想要“分”,而耶稣却呼召我们“合”。
这提醒我们,生活中有两种“分”:一种是划分,将一切据为己有,划定私人领域,把他人与自己隔绝;另一种是分享,将所拥有的,甘愿与他人共同使用、共同喜乐。
福音所传的,不是个人占有的自由,而是爱中分享的自由。真正的财富,不是拥有多少,而是我们愿意分享多少。真正的喜乐,是在与人共处、共食、共生中产生的。
二、自我中心的愚蠢富翁
接着,耶稣用一个比喻来揭示自我封闭的危险。一个富翁收成丰盛,便决定拆掉旧仓房,另建更大的。他对自己的灵魂说:“灵魂啊,你存有大量的财物,足够多年之用,你休息吧!吃喝宴乐吧!”(路12:19)
这是一种令人痛心的自言自语。他眼中没有别人,心中没有天主。他不感谢,也不分享。他封闭在自己的世界中,与自己的“灵魂”对话,却没有与邻人建立任何关系。更没有意识到,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其实都是来自天主的恩赐。
但天主却对他说:“糊涂人哪!今夜就要索回你的灵魂。”(路12:20)他以为自己的生命掌握在自己手中,却不知道真正的主权属于天主。耶稣总结说:“那为自己厚积财产,而不在天主前致富的,也是如此。”(路12:21)
这个比喻让我们深思:一个只为自己积蓄、一心追求物质享受的人,其实在属灵的意义上,早已失去了生命。因为他已与爱断绝了,与人断绝了,也与天主隔绝了。
三、通往真正幸福的道路
今天的福音邀请我们重新思考,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什么才是“在天主前富足的人”?
我想从福音中提炼出三点生活的灵修建议:
第一,要学会区分“需要”与“多余”。我们不是财物的奴隶,而是天主的管家。我们所拥有的一切,若超出必要,便是天主交给我们用以行善的资源。
第二,把幸福视为恩赐。哪怕是我们努力工作所得的幸福,也不能忘记,是天主赐予了我们才能、健康与机会。一切本源,皆出于祂。
第三,凡是我们拥有的幸福与喜乐,都要“与人分享”。这里的“分享”有两个意义:一是向他人传递,二是与他人共用。越是在不张扬中自然分享,我们越能体验到——只有“与他人共享”的幸福,才是持久真实的幸福。
四、圣体圣事:天主的自我分享
我们所信的不是抽象的道理,而是一位具体的、活生生的主——祂就是耶稣基督。在感恩祭中,我们经验到,天主亲自把祂自己“分享”给我们——在饼酒中,祂的身体与宝血分给我们每一个人,使我们在圣体内,与祂、与他人连结成为一个身体。
圣体圣事不只是个人的领受,更是团体的共融。我们不是在积聚圣宠为己,而是在进入一份“共融的生活”——这正是真正的幸福:与天主共融,与人合一,在分享中得着圆满。
结语
亲爱的兄弟姐妹,愿我们今日的福音成为我们生命的光照。不要只为自己积蓄,而要学习在天主面前成为富足的人。愿我们因着在感恩祭中与主相遇,也在日常生活中学会真正的分享,成为别人喜乐的泉源。因为唯有“与人分享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阿们!
分享作者:王若翰神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