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也称“和好”、“修好”或“告解”圣事。就是自己或信徒在与天主和好。忏悔就是自己对所犯的罪过感到痛心和厌恶,并决意定改,将来不再重犯。因此,悔改涉及人的过去和未来,此悔改因仰望天主的仁慈而强化。

忏悔圣事由忏悔者的行动及司铎的赦罪所构成。忏悔者行动有四个,即是:省察、痛悔、告明、补赎。
省察 就是忏悔者发自信仰的动机对自己的罪先进行认真、细致的省察,一一省察清楚。
痛悔 就是对自己所犯的罪做出痛改、悔罪的决心。如果这痛悔是源于爱天主之情,则称之为“完美”的痛悔(上等痛悔);但若是基于其它动机之上,则称之为“不完美”的痛悔(下等痛悔)。
告明 就是忏悔者在仔细省察、痛悔后,向司铎告明所有记得而又未曾告明的重罪。虽然小罪不需告明,但教会仍非常鼓励告明小罪。

只有从教会内获得赦罪权的司铎,才能听告解,才能因基督之名赦罪。
忏悔圣事的属灵效果包括: 罪人与天主和好,并藉此重获恩宠;
与教会和好;赦免因死罪所带来的永罚;赦免罪过带来的部分暂罚;良心的平安和宁静以及灵性的安慰;增加神力,以面对基督徒的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