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3月25日,教宗良十四世继续在周三公开接见活动中讲解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文献《教会宪章》(Lumen gentium),并反思教会圣统制在其宣讲福音使命中的本质意义。
读 经 :
「弟兄们,你们已不再是外方人或旅客,而是圣徒的同胞,是天主的家人;已被建筑在宗徒和先知的基础上,而基督耶稣自己却是这建筑物的角石。」(厄弗所书 2:19-20)
要理讲授: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文件
二、《教会》(Lumen Gentium) 教义宪章
5.宗徒的基础——教会的圣统幅度
亲爱的兄弟姊妹,早安!欢迎大家!
我们将继续讲解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文献,今天要探讨的是有关教会的《教会宪章》。在先前已介绍教会作为天主子民之后,今天我们将省思教会的圣统制。
天主教会是建立在宗徒之上的;基督亲自选立他们,作为祂奥体的活石支柱。教会具有一个圣统性的结构,服务于全体成员的合一、使命与成圣。
这一神圣的圣秩,恒久地奠基于宗徒(参阅 弗 2:20;默 21:14);他们是耶稣复活的权威见证人(参阅 宗 1:22;格前 15:7),并由主亲自派遣,往普世传教(参阅 谷 16:15;玛 28:19)。
由于宗徒蒙召忠信地保存师傅的救恩教导(参阅 弟后 1:13–14),他们将自己的职务传授给他人,使这些人直到基督再来之前,继续履行圣化、治理与教导教会的职务,「透过宗徒们在牧民使命上的继承者」(《天主教教理》,第857条)。
这一建立于福音与圣传之上的宗徒传承,在《教会宪章》第三章中有更深入的阐述,其标题为:「论教会的圣统组织——特论主教职」。
大公会议教导指出,教会的圣统结构并非人为的产物,也不是为了作为教会这一社会团体内部运作的功能性安排(参阅《教会宪章》8),而是出于天主的制度,其目的在于使基督托付给宗徒的使命得以延续,直到世界的终结。
教长们并不愿意以现代意义下的「宪制」概念来呈现教会的制度性元素;相反地,文件的重点在于「公务司祭职或圣统司祭职」,此司祭职与信友的普通司祭职「在本质上而不仅仅在程度上有所不同」,同时又彼此相连:因为两者各以其方式,都是分享基督唯一司祭职的参与(参阅《教会宪章》10)。
因此,大公会议论及由领受「神权」(sacra potestas)之人所承担的职务(参阅《教会宪章》18),并特别聚焦于主教职(18–27),其次为司铎职(28),以及执事职(29),这些构成同一圣秩圣事的不同等级。
因此,「圣统制」这一形容词所指明的,是宗徒职务源自耶稣——善牧——的神圣起源,以及其内在的关系结构。主教首先,其次藉由他们的司铎与执事,皆领受「职务」(拉丁文 munera),并被召叫服务「天主子民的一切成员」,「使天主子民的各份子,也就是所有享有基督徒的真实地位的人们,都能够由衷地、整齐地共趋一个目的地,而达于永生」(《教会宪章》18)。
《教会宪章》一再强调宗徒使命的共议性与团体性,并明确指出:「上主托付给其子民牧者的责任,乃是一种真正的服务,在圣经中被称为『diakonia』(服务职)」或职务(参阅《教会宪章》24)。
因此,我们可以理解圣保禄六世如何将圣统制度描述为一种「源于基督爱德的现实,其目的在于实现、扩展并确保基督托付给教会的信仰、榜样、诫命与神恩之完整而丰盛的传递」(1964年9月14日讲话,《会议记录》III/1, 147)。
亲爱的兄弟姊妹,让我们祈求上主,派遣那些充满福音爱德的圣职人员到祂的教会中,使他们致力于全体受洗者的益处,并在世界各地成为勇敢的传教士。
在致候时,教宗向讲中文的人致以诚挚的问候:亲爱的弟兄姊妹们,愿童贞圣母玛利亚,基督之母与教会之母,在生活中光照你们、陪伴你们。我衷心地降福你们!

